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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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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第2次甄選約僱人員(書記官職務代理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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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19
  • 資料點閱次數:421

壹、依據: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貳、錄取名額:正取2名,視成績酌增備取數名。

參、甄選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二、公立或經立案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畢業,具證書或資格證明文件。

三、嫻熟電腦文書作業(公文寫作、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達30個字以上。

四、具相關工作經驗及曾任職公職機關者尤佳。

肆、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522日(星期四)止。

二、報名方式

(一) 114年52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遞報名或於上班時間內送達本署服務中心收文,以郵戳或本署收文戳章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收件地址:708203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收件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

(二)為加速辦理效能,報名表word電子檔請先以E-mail傳送至本署人事室信箱 fun-ui@mail.moj.gov.tw,主旨統一為「臺南地檢114年第2次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姓名」。本甄選報名仍以郵戳或本署收文戳章為憑,未依上開期限送達報名表件者,恕不受理。

三、報名應檢附表件:請至本署網站∕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人事公告中下載,所附證件影本均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一)報名表1份:應黏貼最近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如曾變更姓名者,請附有該「記事」紀錄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退伍證明影本:男性已服兵役者,繳交退伍證明文件,免役者附免役證明。

(五)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六)簡要自傳1份。

四、注意事項:

      為免影響自身權益,報名表各欄請應考人自行填妥,應附繳之表件,請仔細檢查後再寄出,如有資料不齊、影印不清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恕不通知及退還

伍、甄選方式及榜示日期

一、甄選方式

(一)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參加甄試,應試時先實施打字測驗,測驗合格者進行面試。打字測驗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達30個字以上為合格。

(二)打字測驗可採「看打」或「聽打」,需「聽打」者請自備耳機,本署不供應耳機。本署提供打字測驗輸入法有新注音、倉頡、大新倉頡、大易、無蝦米、速成及自然輸入法,如有其他需求請自行準備相容於windows 10 的輸入軟體或設備,並提前預留安裝時間應試。

二、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暫定114年529日(星期四)於本署舉行甄試,甄試時間視甄試人數調整,參加甄試名單及時間預定於114年5月27日(星期二)公告於本署網站。

(二)甄試日期時間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需作變更時亦同,請密切注意,本署不另行以書面通知或函復,請務必主動查詢。

三、應試證件:應試者請攜帶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查驗。

四、榜示日期:預定於11463日(星期二)公告,請至本署網站電子公佈欄查詢。

陸、工作項目:為書記官職務代理人,辦理文書、打字、整卷、歸檔、佐理檢察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柒、工作地點: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

捌、僱用規定

  • 本次甄試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而未於期限內報到者,以棄權論,並撤銷錄取資格,另通知下一順位人員遞補之。
  • 備取人員於候用期間遇有正取無法報到或同職稱需約僱人員代理職務時,按候用順序依序通知進用,候用期間自錄取公告日起1年內,如仍未僱用者,即喪失僱用資格。
  • 錄取後於報到日應繳驗證件正本,驗畢退還,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或解僱,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錄取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五等280薪點,按行政院訂頒114年薪點折合率1計算,折合新臺幣38,948元。
  •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一年內或至僱用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予解僱,不得異議或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受僱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違反契約者,應即解僱。另如遇經費短絀、業務精簡,或所佔職缺經上級機關另為其他處分或遇法令、政策修訂致無法進用時,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玖、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拾、如有報名方面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署人事室。聯絡電話:06-2959731轉分機6303(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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