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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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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12年6月20日上午辦理「112年6月份第2場社會勞動勤前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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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05
  • 資料點閱次數:171

    本署112年6月20日上午9時至11時,於本署模擬偵查庭辦理「112年6月份第2場社會勞動勤前說明會」。今日社會勞動人共40 名參與課程講習,全程仍請所有社會勞動人於室內空間配戴口罩,以維護所有人員之健康安全。

    本次於說明會前播放法務部及政風室製頒之相關影片,向在場社會勞動人進行法治宣導,並提醒勞動人於執行勞動時,如發現機構督導以個人名義命令勞動人執行無公益性質工作或收取費用等,立即通報觀護佐理員或本署政風室檢舉,共同創造廉能誠信、公開透明的社會風氣。

    會中第一堂課由王楷瑜觀護佐理員向社會勞動人說明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之相關規定及遵守注意事項與執行安全,包括遵從機構督導指示、每月勞動時數、請假手續、勞動態度及安全等規定,藉由案例剖析讓社勞人了解現行機構之運作狀況,希望讓社勞人能清楚明瞭執行社會勞動時所需遵守事項,祈履行期間能順利完成。

    第二堂課由本署鄭聆苓檢察官向社會勞動人進行制度說明及履行社會勞動應遵守與配合事項,例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應執行原宣告刑等規定。並輔以實際案例解說,使社會勞動人明白自身應盡之義務,能珍惜改過自新的機會。

    會後由觀護佐理員召集所轄社會勞動人收取心得回饋單、拒絕酒後駕車切結書等資料,並令勞動人簽署執行機構報到單,勉勵與會人員均能遵守規定認真如期完成社會勞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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