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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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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13年2月7日辦理113年度2月份認知法治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12
  • 資料點閱次數:56

    本署於1132月7日下午1430分於九樓大禮堂辦理「113年度2月份認知法治教育課程」。本日之法治教育課程邀請臺南市政府法制處簡任消費者保護官兼消費者保護官室馮祺雯主任,以「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與實務」為題,講述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要件,如消費者遇有消費爭議時如何進行申訴,會中並說明申訴調解之程序及相關規定。會後以實際案例分享,增強案主對消費者保護法之理解並藉由課程滿意度調查及隨堂小測驗,了解參與人員對於本日課程之建議及理解程度。

    本月另宣導「上網要注意!避免成為兒少性剝削加害者」:避免成為加害者或幫兇4不原則:不拍攝(不拍攝別人的私密影像)、不引誘(不引誘或用任何理由讓別人自拍或傳送私密影像給你)、不散布(不將檔案外流或買賣)、不持有(不可無正當理由持有別人的私密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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