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本署「移撥工友」甄選1名,資格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28日前報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9
  • 資料點閱次數:226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28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本署服務中心收文(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並請  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以掛號郵戳或本署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三、工作項目及待遇:負責遞送公文、卷證等一般事務性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薪資待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相關規定辦理(月薪為新臺幣30,120~35,430元);加班費核實計算發給。

四、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正面半身光面照片(附件一)。

()檢附文件:1.公立醫院體檢表、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5.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6.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

()報名文件均應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