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移撥駕駛」甄選3名,資格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28日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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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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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28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本署服務中心收文(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並請 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移撥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或本署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三、工作項目及待遇: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輪值勤務、公文遞送業務、配合職務調 動及其他交辦事項;薪資待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相關規定辦理(每月薪資33,980~38,110元);加班費覈實計算發給。
四、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 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正面半身光面照片(附件一)。
(二) 檢附文件:1.公立醫院體檢表、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影本、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6.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7.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
(三)報名文件均應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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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選駕駛簡章.odt19 KB 113-04-09 下載次數: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