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檢察官博齡與曾觀護人繁盛至本署之社會勞動執行機構老吾老養護中心視察並了解機構之有關老人服務之相關事項,同時也詢問機構督導工作內容與分配方式。機構督導向柯檢察官與曾觀護人介紹社會勞動執行之範圍,也對社會勞動執行狀況進行現場瞭解,爾後前往勞動人執行地點視察勞動人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