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在核准易服社會勞動的同時,會告知<履行易服社會勞動應行注意及遵守事項>及<執行須知>讓當事人簽立<切結書>。 社會勞動人若拒絕勞動或有違反(履行社會勞動應行注意及遵守事項)之情事,執行機關可通知地檢署,如涉及違法可逕行通知警方,避免直接與社會勞動人發生衝突,引發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