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勞動人基本上是受刑人的身分,政府會編列社會勞動人本人之保險費,做為日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理賠機制。 另外,執行機關(構)亦應給予人道上之考量,宜於工作前說明工作方法及應行注意事項,並注意其執行上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