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辦理「家庭暴力防治法簡介」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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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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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11年9月7日及19日分別辦理2場次緩起訴被告法治認知教育講座。
7日下午邀請臺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邱美月主講「選擇不一樣的方式解決家庭衝突~專業家事調解一把罩」,分別從「家庭問題」、「家庭衝突」到「問題家庭」幾個階段,去探討觸發家庭衝突的因素,並破解使用暴力才能快速有效解決家庭衝突的迷思,將「家暴」範圍予以說明,提出解決家庭衝突最好的方法是(一)自我的情緒管理(二)找尋家事專家,進行家事商談及調解尋求最佳的解決方式。
19日下午由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梁家瑜律師擔任講座。首先講述該法緣起、立法目的、家庭暴力之定義、罪責等,並詳述法條中家庭成員之界定,而針對違法家庭暴力行為,法院核發民事報護令,分為通常報護令、暫時保護令和緊急保護令,且進一步說明三者的區別、執行單位為何,以及明定加害人必須遵守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最後透過實際案例,讓學員認識遭遇家庭暴力時,能夠採取之法律途徑與手段,藉此獲得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