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110年11月29日辦理「110年度11月份法治認知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01
- 資料點閱次數:380

本署於110年11月29日辦理緩起訴被告暨緩刑附帶命令法治教育活動,邀請錢鴻明檢察官擔任講座,講授主題為法律知識。
錢檢察官首先以檢察官的發展歷史做為開場,讓民眾認識檢察官的發展過程,後續以臺南成大麥當勞離奇命案向民眾探討毒品所帶來的危害,接觸毒品身體會有甚麼樣的變化及所面臨的罰則。課程中也解說詐騙手法及分析詐騙集團的整體架構,呼籲民眾要避免自己成為詐騙的被害人,並提供165 反詐騙專線,希望民眾可以多多利用此專線,以預防成為詐騙手法底下的受害者。
最後講述酒醉駕車、肇事逃逸、行車糾紛等相關罰則及構成要素,近年交通事故頻繁,逼車挑釁造成車禍的例子,層出不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在道路上,任意迫近或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讓道,或行駛時任意突然減速、煞車,這種惡意挑釁逼車行為,最重可罰二萬四千元,還要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