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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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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10年11月3日辦理「110年度11月份法治認知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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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下午02

      本署於110年11月3日辦理緩起訴被告暨緩刑附帶命令法治教育課程,分為上下午兩場次,分別邀請王禎郎主任觀護人講授「從生活案件談法律上風險與自我保護」及蘇炯峯檢察官講授「法律概念」。

       上午場法治課程詳細解說從假油案件中說明在生活中如何注重食品安全,民眾不要貪小便宜,廠商也不可一味追求高利潤,而是應如德國一般注重品質與安全,才能創造和諧生活並發展永續行業;而在農會違法貸款案件中,則舉例身為下屬,如果遇到公司或老闆有違法情況時,自己可能會面對什麼風險、違反什麼罪名、如何自保等。

      下午場法治課程則以引言『人生最無奈的兩種情況為生病和官司纏身,及現代人快樂生活』三要件,講解完整法律規範的結構、並以國民為何要知法、法律之定義、法律責任內涵及刑事案件流程三階段等之講述。 另詳細說明竊盜、酒駕、侵占、詐欺、傷害、強制、公然侮辱等罪之主觀客觀要件和法律效果,並提醒案主預防被詐騙之基本心防,告知詐騙集團主要手法,如何避免自己成為詐欺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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