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110年8月23日辦理「110年度8月份法治認知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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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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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10年8月23日辦理緩起訴被告暨緩刑附帶命令法治教育課程,分為上下午兩場次,上午邀請蘇炯峯檢察官講授「法律概念」、下午邀請蔡宗聖主任檢察官講授「國民法治教育」。
上午場蘇檢察官逐一說明各類犯罪類型及法律責任,包含財產犯罪 、公然侮辱、酒駕防制、恐嚇危害安全等,使案主對法律知識能有初步概念。此外,亦針對詐騙集團主要手法詳加分析,並教導民眾如何預防被詐騙及如何避免成為詐欺案被告之準則,呼籲民眾雖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也不可無,要小心不要步入詐騙集團的陷阱。
下午場蔡主任檢察官講述法律的意義及基本概念,再介紹法官、檢察官、律師分別的職務內容,以及要如何才能擔任這個職位,使民眾對於這三種職位有初步的認識。接著,介紹刑事案件處理流程及基本法律知識,增加民眾法律知能。課程後蔡主任也廣為宣導法律扶助基金會及113家暴暨性侵防治專線,若有需要法律諮詢或是想申請律師但負擔不起律師費的民眾,可以多多利用此資源;另外也呼籲民眾若有聽見哭喊聲,抑或發現身邊親朋好友有遭遇到不法對待,一定要記得撥打113,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