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110年5月10日辦理「110年度5月份義務勞務勤前說明會暨法治認知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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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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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10年5月10日下午2時至4時,假本署9樓大禮堂辦理「110年度5月份義務勞務勤前說明會暨法治認知教育課程」。課程開始由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方明海擔任法治教育講師,講授主題為「為何酒後不能開車」。
課程內容首先以最近的新聞社會事件帶進本次課程主題,接著介紹酒駕後肇事逃逸、酒駕導致連環車禍死傷嚴重、比較酒駕新舊刑法及行政法的法律規定、交通警察實施檢測的實務操作、酒精對於人體的影響、建議如何安全在道路上行走及酒駕罰則與刑責等內容,釐清各種關於酒駕常見之錯誤認知。最後藉由案例分析肇事責任,重申酒精對於人體認知的影響及危害,提醒參加者切勿以身試法,並由衛生局人員進行酒癮治療宣導,鼓勵想戒酒的案主可到各地衛生所登記,課程結束後利用測驗題雙向交流,確認案主對於本日課程的了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