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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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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10年2月3日辦理「110年度2月份義務勞務勤前說明會暨法治認知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22
  • 資料點閱次數:263
110.02.03 法治教育摘要PO網

 

    本署於11023日下午2時至4時,假本署9樓大禮堂辦理「110年度2月份義務勞務勤前說明會暨法治認知教育課程」。課程開始先由葉怡礽觀護人向在場個案詳細解說義務勞務法源、履行時間安排、履行勞務應行遵守事項與相關法律規定,並提醒個案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且於履行期間內完成應履行的時數。

    接著由主任消費者保護官馮棋雯擔任法治教育講師,主講「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與實務」。首先介紹立法緣起、目的及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要件,進而說明消費爭議申訴調解程序,也講述實體店面交易與特種交易之區別,輔以案例分享來強化個案對此法之認識,加深案主對消費者五大義務、八大權利和企業經營者應秉持的理念等觀念。最後向案主宣導全國消費者保護網站及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提供個案上網查詢或電詢消費問題;課後並利用測驗題雙向交流,確認案主對於本日課程的了解程度及意見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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