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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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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09年2月10日辦理「109年度第一場受保護管束人減少酒害生命教育諮商團體」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2-27
  • 資料點閱次數: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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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09210日下午2時至4時假本署3樓團體輔導室,辦理「109年度第一場受保護管束人減少酒害生命教育諮商團體」課程。

今日課程共有10名個案參與,主題為「認識團體」,由帶領者林木芬心理師及胡淑梅社工師帶領大家進行,課程大綱為:

1) 說明「團體守則」,簽署同意書。

2) 開始錄影。

3) 成員自我介紹。

4) 介紹9週戒酒生命教育課程內容。

5) 引導成員討論對課程及對自我之期待。

課程內容共分為六個階段:

  1. 簽訂輔導同意書:說明「團體守則」、開放成員提問、討論、成員同意團體守則後,進行酒測、開始錄影。
  2. 自我介紹:治療師及成員自我介紹。
  3. 認識課程:介紹9週戒酒生命教育課程主題、內容及時間。
  4. 團體期待:引導成員討論對課程及對自我之期待。
  5. 結論:整合團體課程目標與成員期待。
  6. 團體回饋:每個人輪流說出參與團體的感覺,或給團體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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