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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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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08年3月4日辦理「108年度3月份物質濫用個案之人際關係諮商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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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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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08年3月4日辦理「108年度3月份物質濫用個案之人際關係諮商團體」 臺南地檢署於民國108年3月4日假3樓團體諮商室辦理108年第三場毒品受保護管束人預防再犯諮商團體-物質濫用個案之人際關係團體課程,邀請林木芬臨床心理師、胡淑梅專科社工師擔任團體帶領者。 本次主題為:『重要的支持力量—家庭關係。』心理師首先請成員分享近期生活近況後即進行本日之課程,並以「我的家庭關係」來了解成員間的家庭關係現況及與其他參與者分享彼此心境。 本日課程結束前,心理師請成員們輪流說出本次參與團體之感想或想給團體成員們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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