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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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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08年2月11日辦理「108年度2月份物質濫用個案之人際關係諮商團體」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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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08年2月11日辦理「108年度2月份物質濫用個案之人際關係諮商團體」 本署於民國108年02月11日假3樓團體諮商室辦理108年第二場毒品受保護管束人預防再犯-物質濫用個案之人際關係團體諮商課程,邀請林木芬臨床心理師、胡淑梅專科社工師擔任團體帶領者。 本次主題為:『人生轉折-分享過去與現在。』領導者首先請成員分享生活近況及過年期間發生之趣事;隨後進行本日之課程,領導者藉由分享讓成員們知悉彼此過往的經歷與現況。 本日課程最後請每位成員輪流說出本次參與團體的特殊感覺,或想給團體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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