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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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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07年7月30日辦理107年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講座活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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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07年7月30日辦理107年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講座活動 臺南地方檢察署於107年7月30日在臺南地檢署九樓禮堂,舉辦「107年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講座」,邀請吳紹貴律師以「修復促進者於執行案件程序中的撤回與撤銷」為題,使修復式促進者在執行修復司法案件過程中更加瞭解相關法律程序。 吳律師特別強調會前會階段的重要,唯有當被害者與加害者雙方都真誠的準備好了,才可能進行修復對話,進而透過對話有機會了解彼此的情緒與感受。吳律師表示在過去進行修復式司法並無法源依據,使得實際運作上受到不少限制,而今刑事訴訟法248條之2已新增修復式司法相關的條文,顯現目前修復式正義已備受重視。在課堂間,吳律師一一剖析修復促進者將來在實務上可能面臨的種種問題,再深入到案例演練,透過角色扮演的方式讓修復式司法促進者了解每個角色的感受。 本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柯怡伶及主任檢察官周盟翔特別感謝吳律師精闢的解說及指導,並勉勵在座的促進者精益求精,再接再勵,使得更多民眾能因此受益,同時也對在場的與會人士表達欽佩之意,讚許其「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現場參與者皆全心投入活動,對於修復式司法抱持樂觀態度,希望透過此講座的增能有助於柔性司法的推行,創造更加友善的司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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