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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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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檢署於民國102年10月18日,假本署3樓團體諮商室進行生命教育團體諮商-「酒精控制」,由何曉飛諮商心理師擔任領導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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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檢署於民國102年10月18日,假本署3樓團體諮商室進行生命教育團體諮商-「酒精控制」,由何曉飛諮商心理師擔任領導者。 拒絕喝酒很簡單,每個人也都做的到,家人不喜歡、明天要上班、酒駕危險、對身體不好等都可以成為擋酒的理由。真正的朋友也會聽勸,不用怕不喝會得罪對方而勉強自己,成員提到現在會控制自己的飲酒量,即使覺得浪費,還是會把酒倒掉,其他團體成員也給予鼓勵。    領導者帶領團體成員回顧及分享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拒絕喝酒的經驗,透過回想平常、愉快、不愉快的情境,檢視自己的呼吸快慢與肌肉放鬆程度,讓團體成員瞭解快樂、不快樂,非外在環境決定,自己可以選擇,腦袋瓜怎麼想,身體就會配合。意志力可以控制身體,經由專注讓手掌變暖,以及手指變長的活動,團體成員也相信注意力之所在為能量之所在,只要願意就可以把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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