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辦理114年修復司法促進者知能精進課程--修復式司法個案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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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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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9月30日辦理修復司法個案研討會,本署主任觀護人佘青樺表示,有鑑於「性」案件之處遇殊異,修復式司法秉持被害人保護優先原則,修復促進工作強調且確保被害人安全與權益、意願,方得進行。本場落實案件實務研討,延續今年兩場「性」議題講座,還原修復機制的支持與厚度。佘主任對促進者的專業投入及積極熱忱表達誠摯感謝,肯定今天分享實務案例的修復促進者吳月琴、陳秀峯,整理工作之所見與所思,與修復促進者們共同精進;向領銜案例實務討論的促進者督導陳貞樺表達謝意。期許實踐修復式司法的道路上,促進者們同本署持續深耕,為當事人找回平靜、為社會帶來和解與希望。
議程案例一由吳月琴促進者分享透過修復對話,成功鬆動與轉化祖孫三代間因「性」傷害而弦繃的情感,親情傷痕終得見修補的契機的實務。行為人最終坦承接受司法的制裁,展現修復深層的價值,使倖存者的沉默被聽見,傷害的責任被勇於承擔。修復促進工作踐行司法的柔性,守護公義,陪伴受傷的家庭,促進療癒種子萌芽。案例二由陳秀峯修復促進者分享案件,引促進實務中的困境為磚,鼓勵促進者們踴躍討論。議程由修復促進者督導陳貞樺接手引領課程,成功滾動促進工作的討論,使個案研討融入促進者們的思辨,明確修復促進內涵與立場,宏觀促進工作的影響、當事人的期待,成功提升對案件的實務知能。
修復式司法經由促進者的協助,始終尊重傾聽、平等關注各個當事人和責任等核心價值為任務導向,秉持中立、尊重的立場,不批判、不建議,透過對話,讓雙方可以理解、同理,最終,由當事人自行討論、決定如何處理問題、修補傷害。落實司法柔性支持特性。再次感謝兩位促進者精彩的分享、督導的帶領、促進者們的熱情參與,齊步提升促進團隊知能,並對於未來處理修復案件更有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