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檢召開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業務聯繫座談暨表揚會,培養職場安全意識,與機構偕手宣導反詐。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1
- 資料點閱次數:91

為表彰義務勞務機關(構)協助推動相關業務,特於113年10月30日上午9時30分,假本署6樓簡報室舉辦「113年度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業務聯繫座談暨表揚會議」,邀請各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共同與會。鍾和憲檢察長高度重視義務勞務業務,雖因公務不克出席,特別指示蔡襄閱主任檢察官宗聖代為出席,表揚績效卓越之機關(構),也透過今日活動感謝機構對於本署義務勞務業務的協助。
本署113年至115年遴聘臺南市轄內共45個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自112年9月起至113年8月間,共協助執行15,988小時之服務時數,期間共有八個執行機關(構)推廣義務勞務績效卓越,襄閱主任檢察官於活動中頒發贈感謝獎座,並期勉各機關(構)未來將持續與本署並肩推動義務勞務業務。
蔡襄閱主任檢察官於致詞時特別感謝各機關(構)提供場地與機會給緩起訴與緩刑個案履行義務勞務,本次活動並邀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林棓司副主任講授「職業安全相關法規」,透過實際案例解說如何強化現場的安全措施,以提高各執行機關(構)的職業安全概念,避免個案在執行義務勞務時產生職業災害。會中並與各執行機關(構)共同宣導反詐騙資訊。
課程後由佘青樺主任觀護人主持交流座談會,與各執行機關(構)溝通意見及交流經驗,強化執行機關(構)督導的效率,提升執行機關(構)督導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