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檢署偵辦議員詐領助理費案件新聞稿_10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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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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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檢署偵辦議員詐領助理費案件新聞稿
發稿日期:106年9月 21日
發 稿 人:柯怡伶主任檢察官
臺南地檢署今年8月底接獲法務部調查局調查處情資,認臺南市吳O龍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旋分案由王聖豪檢察官指揮臺南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後,於106年9月20日由王聖豪檢察官、臺南市調查處及嘉義市調查站調查官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該議員及助理之住處、服務處等12處同步執行搜索,隨後並由王聖豪、黃淑妤、李駿逸、柯博齡、許華偉、郭書鳴、胡晟榮、吳梓榕等8位檢察官傳喚吳O龍及相關證人等17人訊問。檢察官訊問後,吳O龍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第216條之行使偽造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以新臺幣20萬元具保,其餘皆請回。本署檢察官將持續深入追查,以釐清本案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