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對於某媒體網路即時新聞澄清新聞稿_10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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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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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對於某媒體網路即時新聞澄清新聞稿
發稿日期:106年5月6日
發 稿 人:陳建弘襄閱主任檢察官
今日有媒體網路即時新聞刊登本署檢察官於4月28日上午對於某補教名師涉及性侵害案件送上分案調查報告,擬主動分案調查未獲本署同意分案之新聞報導,因該新聞報導內容均屬錯誤,本署對此特提出澄清及說明如下:
本署自該案件見諸媒體報導後,從未有檢察官針對該疑似性侵案件以書面要求主動分案調查未獲准許一事,對於該媒體錯誤報導本署深感遺憾。
本署於知悉林姓女子家屬發表聲明後即高度重視,婦幼專組檢察官於4月28日討論案情後,認該案當時相關犯罪事證均不明確,故於討論後認為應尊重林姓女子家屬意願並待事證明確後再行分案,惟於4月28日(週五)夜間因有民眾以電話告發該案件,本署當晚即由襄閱主任檢察官指示由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負責瞭解分析當事人聲明資料及蒐集相關媒體報導,先行部分偵查作為,並於5月1日上午隨即分案指派婦幼專組專責檢察官積極偵辦,並未有延誤調查之情事,且因該案件屬於疑似性侵害案件,為保護相關當事人權益及恪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偵查作為均不便對外詳細說明,惟本署定當全力偵辦,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