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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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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循線追查台南市新化區農會代表選舉現金賄選案新聞稿_106.02.17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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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循線追查台南市新化區農會代表選舉現金賄選案新聞稿

                  發稿日期:106217

                  發 稿 人:陳建弘襄閱主任檢察官

 

臺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林朝文於本月15日,查獲臺南市新化區農會現金賄選案件後,檢察官根據當日查獲資料進一步追查,於今日再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傳喚方姓、楊姓農會代表候選人到案。

     方姓農會代表候選人到案後坦承以每票2千元之代價行賄5名會員,另楊姓農會代表候選人亦表示曾交付5千元款項予會員,渠等2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涉嫌違反農會法47-11項第2款行賄罪嫌,均各諭知以10萬元交保候傳。另檢察官就相關案情將會再做調查釐清,並將擴大追查該區農會選舉其他賄選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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