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查獲台南市學甲區農會選舉現金賄選案_10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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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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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查獲台南市學甲區農會選舉現金賄選案
發稿日期:106年2月17日
發稿 人:陳建弘襄閱主任檢察官
臺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擁文於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出106年臺南市學甲區農會選舉,疑似有現金買票賄選之不法情事,遂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查證。
檢察官俟事證蒐集齊全,於106年2月1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等單位,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至李姓農會代表候選人住處搜索,並傳喚農會會員10餘人到案說明,經隔離訊問後,有數名會員坦承有收到候選人交付之賄款,並繳回賄款現金1萬元,另李姓農會代表候選人亦坦承有以一票2千元之代價交付賄款予選民之情事。
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諭令李姓農會代表候選人以3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均請回,本案並將進一步擴大偵辦,循線追查有無其他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