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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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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查獲台南市新化區農會選舉現金賄選案_106.02.16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7
  • 資料點閱次數:1321

 

南檢查獲台南市新化區農會選舉現金賄選案   

發稿日期:106216

稿 人:陳建弘襄閱主任檢察官

 

臺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林朝文於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出106年臺南市新化區農會選舉,疑似有現金買票賄選之不法情事,遂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深入查證。

檢察官俟事證蒐集齊全,於10621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等單位,傳喚樁腳及農會會員等20餘人到案說明,經隔離訊問後,有數名會員及證人坦承有收到候選人及樁腳交付之賄款,並繳回賄款現金12百元,另蔡姓樁腳亦坦承有交付賄款予選民之情事。

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諭令蔡姓樁腳以8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均請回,本案並將進一步擴大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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