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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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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偵辦員警貪瀆案件新聞稿_106.01.24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7
  • 資料點閱次數:1981

 

      南檢偵辦員警貪瀆案件新聞稿

發稿日期:106124

發稿 人:陳建弘襄閱主任檢察官

 

臺南地檢署於105接獲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檢舉提報,指出有警職人員疑似收受酒店業者賄賂遂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擁文指揮高雄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長期佈署深入查證。

檢察官俟事證蒐證齊全,分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於106123,指揮本署檢察事務官、高雄市調查處、台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及督察室等單位共計上百名員警,在台南市、高雄市等18處處所,執行搜索,檢察官並先後傳訊高O、黃O宗、吳O斌、王O旭、程O等共16人到案說明。

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酒店業者O泓等人為逃避警方臨檢並避免酒店違法經營遭查獲等不法情事,竟長期以每月新台幣數萬元不等之代價,行賄員警O、黃O宗(已退休)等人,程O泓、O、黃O宗三人均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另員警吳O斌、王O旭等二人涉有刑法洩密罪嫌,諭令分以新台幣10萬元、5萬元交保,其餘人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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