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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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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查獲好帝一公司涉嫌逃漏稅捐等案件新聞稿_105.12.15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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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查獲好帝一公司涉嫌逃漏稅捐等案件新聞稿

          發稿日期:1051215

          發 稿 人:陳建弘襄閱主任檢察官

 

臺南地檢署於日前接獲檢舉,指出好帝一公司疑似有以虛設境外公司之方式逃漏稅捐,遂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林朝文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長期部署深入查證。

檢察官俟事證蒐證齊全,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於1051212,指揮本署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等單位共計約50人,在台南市計10處處所,執行搜索,檢察官並先後傳訊劉O秀、蔡O等共10人到案說明,查知劉O秀等人自民國94年起,利用虛設境外公司,以實際銷售價格平均七成左右之價格,低報售價銷售予境外公司後,再由虛設之境外公司以實際售價銷售予美、加地區之經銷商,惟實際上相關商品仍由好帝一公司直接運往美、加地區之經銷商,並藉此低列銷貨收入,據以申報營業人零稅率銷售額清單,以逃漏好帝一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而海外經銷商則依好帝一公司指示陸續將貨款匯入該等虛設海外公司之花旗(臺灣)銀行、香港之上海匯豐銀行之帳戶內,該虛設海外公司收取經銷商匯入之貨款後,僅匯回實際售價約七成(即好帝一公司與虛設海外公司之約定售價)之款項至好帝一公司之金融帳戶,其餘約3成價款(約新台幣396455900)則截留於好帝一公司實際負責人O持有之海外公司之花旗銀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帳戶內,並未匯回好帝一公司國內帳戶內,以此方式涉嫌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總金額高達7000萬元以上,而該筆款項之流向尚待查明

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劉O秀雖坦承違反稅捐稽徵法,惟對於該筆近4億款項流向交代不清,仍有勾串共犯、證人及隱匿湮滅證據之虞,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未獲准,蔡O則諭令以5萬元之金額交保候傳,其餘人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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