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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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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水區現金賄選新聞稿_103.11.29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6-19
  • 資料點閱次數:763

         南檢查獲鹽水區現金賄選案   103.11.29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蔡佩容接獲情資,103年第2選區(鹽水區等)某市議員候選人之競選總部鹽水區總幹事(亦即鹽水區農會總幹事)邱廖○○,為求該市議員候選人能順利當選,涉嫌以每票(下同)1千元之代價,向某里里民賄選,要求投票支持,乃立即深入追查。

檢察官蔡佩容經查證明確,於民國1031128日下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前往鹽水區農會總幹事辦公室、邱廖○○住處執行搜索,並同步傳喚邱廖○○及選民6人到案接受偵訊。

經檢察官蔡佩容、柯博齡、粟威穆訊問後,部分選民坦承收賄,並繳回現金賄款1千元。檢察官認被告邱廖○○涉嫌於今年11月間,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之現金,向臺南市鹽水區某里選民賄選,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於今日凌晨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嗣經裁定獲准,其餘人則分別諭令交保新台幣1萬元或請回。

 

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10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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