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查獲六甲區現金賄選新聞稿_10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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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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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查獲六甲區現金賄選案 103.11.28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許嘉龍接獲情資,臺南市六甲區某里長候選人之子陳○○,為求其父能順利當選,涉嫌以每票(下同)1千元之代價,向該里里民賄選,要求投票支持,遂指揮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進行蒐證。
檢察官許嘉龍經查證明確,於民國103年11月27日上午指揮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前往陳姓候選人住處執行搜索,並同步傳喚選民2人到案接受偵訊。
經檢察官許嘉龍訊問後,選民坦承收賄,並繳回現金賄款3千元。檢察官認該里長候選人之子陳○○,涉嫌於今年11月間起,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之現金,向臺南市六甲區某里選民賄選,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於昨日夜間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獲准,其餘人則均請回。
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10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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