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甄選計有5人完成報名,經初審結果符合資格1人,姓名:王怡凱。二、應試人員請務必於108年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20分至9時30分攜帶身分證至本署1樓法警勤務台報到,於上午9時30分實施打字測驗,預計上午10時實施面試。三、應試當日上午9時30分前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為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