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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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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6
  • 資料點閱次數:1844

「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說明會

內容:

一、「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

施行後,本署審查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申請緩起訴處分金

及認罪協商金補助款計畫之方式已有重大變革,為使轄區內各

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知悉新規定,俾利本署該項業務之推

行,特辦理此說明會。

二、參加對象:本署轄區內各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相關業務承辦

人員,每一團體參加人數以2人為限。

三、時間:10498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

四、地點:本署九樓大禮堂。

五、請於10494日(五)中午12時前將與會人員名單暨討論

議題(如附件)傳真至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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