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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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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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說明會
內容:
一、「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
施行後,本署審查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申請緩起訴處分金
及認罪協商金補助款計畫之方式已有重大變革,為使轄區內各
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知悉新規定,俾利本署該項業務之推
行,特辦理此說明會。
二、參加對象:本署轄區內各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相關業務承辦
人員,每一團體參加人數以2人為限。
三、時間:104年9月8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
四、地點:本署九樓大禮堂。
五、請於104年9月4日(五)中午12時前將與會人員名單暨討論
議題(如附件)傳真至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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