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司法院辦理103年自行申請轉任法官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審查作業之需,於本署網頁公告建置「司法院-轉任法官業務」網址連結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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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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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司法院秘書長 秘台人二字第1040000082號函辦理,協助司法院辦理103年自行申請轉任法官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審查作業之需,於本署網頁公告建置「司法院-轉任法官業務」網址連結,提供機關內職員、各界陳述意見。
「司法院-轉任法官業務」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09.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