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4年第3次甄選約僱人員(書記官職務代理人)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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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18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
(一) 1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遞報名或於上班時間內送達本署服務中心收文,以郵戳或本署收文戳章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收件地址:708203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收件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
(二)為加速辦理效能,報名表word電子檔請先以E-mail傳送至本署人事室信箱fun-ui@mail.moj.gov.tw,主旨統一為「臺南地檢114年第3次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姓名」。本甄選報名仍以郵戳或本署收文戳章為憑,未依上開期限送達紙本報名表件者,恕不受理。
三、報名應檢附表件:請至本署網站∕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人事公告中下載,所附證件影本均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一)報名表1份:應黏貼最近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如曾變更姓名者,請附有該「記事」紀錄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四) 退伍證明影本:男性已服兵役者,繳交退伍證明文件,免役者附免役證明。
(五)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六) 簡要自傳1份。
四、注意事項:為免影響自身權益,報名表各欄請應考人自行填妥,應附繳之表件,請仔細檢查後再寄出,如有資料不齊、影印不清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恕不通知及退還。
詳情請參閱附件簡章。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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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地檢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自傳(新版).odt14 KB 114-08-08 下載次數: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