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
1、郭○玉
2、高○茜
候用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
1、鄭○錡
2、張○涵
3、郭○伶
4、鄭○尹
5、潘○玟
候用期間自錄取公告日起1年內為限。
備註:
1.正取人員請依人事室通知辦理報到事宜。
2.候用人員於候用期間俟本署遇有同職稱需約僱人員代理時,按候用順序通知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