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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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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撤緩字第181號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案撤銷緩起訴處分書1件,應受送達人OQUIZA JULIUS MANGAO。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7-31
  • 資料點閱次數:60

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撤緩字第181號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案撤銷緩起訴處分書1件,應受送達人OQUIZA JULIUS MAN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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