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服務白皮書-備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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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白皮書
一、前言
本署職司犯罪偵查、提起公訴、實施公訴、刑事執行及各項司法保護工作。因應時代的變遷及民眾對司法日益殷切的期待,本署除本於審慎、專業、公正的精神,戮力偵辦刑事案件,毋枉毋縱積極打擊犯罪,以實現社會公義之外;更以「創新、主動、專業、負責、關懷」的服務態度,採行各項「親民、便民、禮民」的服務措施,提供民眾所需的各項司法服務;並主動關懷社會弱勢族群及保障民眾的各項基本權益,強化落實犯罪預防、社會救助、犯罪補償及修復式正義等各項柔性司法業務。我們有信心提升工作及服務品質,謹以此「為民服務白皮書」為溝通橋樑,希望讓您能更瞭解我們工作的實質內涵,進而增加對司法的信賴。
二、我們的核心價值與願景目標
(一) 核心價值:
「執法濟世,充任社會良心」、「鋤惡扶弱,重現人間公義」
(二) 願景目標:
「創新機制」、「接軌人民」、「修復傷害」、「贏得信任」
三、我們在為您做什麼
(一) 偵辦犯罪,落實檢察工作
依法審慎妥速辦理刑事偵查及刑事執行,以期毋枉毋縱,有效維護社會治安。
1. 加強查察賄選,淨化選風。
2. 貫徹反毒掃黑政策,提升辦案效能,維持公義。
3. 全力打擊經濟及金融犯罪,安定社會。
4. 加強反貪倡廉,建立清廉政府。
5. 積極偵辦婦幼及人口販運犯罪,維護公義。
6. 加強偵辦林木保護及盜濫採砂石犯罪,守護國土。
7. 積極取締仿冒,保護智慧財產。
8. 持續掃蕩引發「民怨犯罪」,贏得人民信賴。
9. 打擊民生犯罪,維護全民健康。
10.加強運用緩起訴處分機制,彰顯公義。
(二) 化解糾紛,減少訟累
加強輔導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積極辦理並推展調解業務,弭平紛爭於未然,促進社會和諧。
(三) 推展觀護及司法保護柔性關懷工作
透過訪視、約談,瞭解受保護管束人的需求,適時提供其就業、就醫、就養等相關協助,結合社會資源設置司法保護關懷站、司法關懷保護據點,及推廣法治教育,加強為民服務,協助弱勢族群,彰顯司法保護柔性之關懷。茲列舉重點工作如下:
1. 對受保護管束人加強輔導:
本署觀護人以個別約談、訪視之方式,並輔以電話查詢、團體輔導或請榮譽觀護人就近輔導等措施,依執行及觀察資料擬訂個案分類分級處遇,適時檢討、調整相關處遇計畫,以有效引導受保護管束人重返社會。
2. 佐以科技設備嚴密監督:
針對毒品、性侵案件及重大刑案之受保護管束人,除加強報到次數、施以科技設備監控及採驗尿液外,亦函請警察機關協助列管輔導,加強對其管控,以預防其再犯。
3. 推動社會勞動、緩起訴義務勞務之社區處遇:
對犯輕罪者,可以社區服務義務勞務或易服社會勞動代替入監服刑,使受刑人不受傳統報復式刑罰,而改為有意義地積極參與社區勞務,創造三贏。
4. 加強司法保護關懷:
本署設置司法保護關懷站及司法保護據點,結合社會資源,適時提供或轉介,為民服務;並針對偵查中犯罪加害人與被害人運用修復式司法理念,修復與重建彼此的關係,創造有感的服務。
5. 深耕與落實法治教育:結合教育單位與學校,辦理高關懷學生之「社區生活營」,以減少中輟生,同時預防其參與犯罪;另運用緩起訴處分金辦理「司法小志工」獎助學金活動,以扶助弱勢學生並推展法治教育。又深入臺南市各學校及社區辦理「檢察官與民有約」活動,推動反毒、反賄選及各項法治教育宣導活動。
(四) 強化司法預防犯罪工作
本署結合警政、廉政、社政等行政機關,與民間團體之群體力量,共同執行具體興利防弊作為及法治紮根活動,以達到防患未然及防止再犯之目的。其主要作為如下:
1. 環檢警民結盟打造無污染城市
由檢察官指揮辦案,環保署、局人員提供專業判斷及科學鑑驗,警察提供人力與武力支援蒐證,追究污染源頭,防堵不法廢土傾倒、毒物排放等行為,嚴密監控大臺南地區公害污染事件,淨化城市。
2. 辦理南水專案啟動內外部監督機制
與法務部廉政署、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南水局)共同執行「全民顧水、臺灣足水」計畫,啟動內外部監督機制,公開透明工程各項流程,以確保工程品質及廉潔效能。
3. 檢察官與民有約達到司法零距離
為落實司法為民服務理念,藉由警政機關為社區民眾所舉辦之治安座談會,辦理「檢察官與民有約」活動,由檢察官主動走入群眾,宣導法令並與民眾意見交流,縮短司法與民眾距離。
4. 法治教育向下紮根
本署與臺灣透明組織、臺南市政府、法務部廉政署及更生保護會臺南分會等民間團體,在校園內播放具故事性之3D動畫卡通影片,藉以散播公民意識及法治思想種子。
5. 運用多元戒癮模式提供毒品減害解決方案
推動「毒品減害-美沙冬(Methadone)替代療法」,以醫療戒癮代替刑罰的「毒癮病犯」處遇模式。101年7月起推動「防毒金三角」計劃,整合臺南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及社政、醫療等資源,建構完善的支持輔導網絡,落實毒品個案管理及追蹤輔導;以司法強制力增強藥癮者戒毒意願,並提供其身心戒癮之醫療服務,協助藥癮者復歸社會。
(五) 推動更生保護事業
協助出獄更生人自立更生、適應社會生活、給予直接、間接及暫時保護措施,預防再犯。推動之具體情形如下:
1. 提供直接保護:
結合臺南更生晨曦輔導所,成立「臺南輔導所」使施用毒品之更生人獲得安置,並藉由宗教輔導、家庭支持服務等非藥物治療方式,協助更生人自立更生重返社會。尤其對於即將出所之學員,施以就業輔導、技能訓練,為重返社會預作規劃與準備。此外,對年老重病及患有特殊疾病之更生人,積極予以轉介至適當安置處所。
2. 提供間接保護:
協助安置、技能訓練、就業、就學,積極協助排除更生人重返社會後所遭遇之困難,讓更生人及其家庭感受社會關懷及鼓勵,重燃生命新希望,努力自立更生。
3. 提供暫時保護:
資助旅費、醫藥費用、膳宿費用、協辦戶口、協助申請創業貸款、護送返家等實質服務,藉資即時關懷與保護更生人。
4. 協助行銷更生人產品:
藉由各更保分會之公益活動,提供行銷管道,供其推廣或銷售產品,增加產品曝光度及知名度,活絡其生產力。
5. 辦理家庭支持服務方案:
提供就業輔導、強化家庭功能重建等多元服務,促使更生人更易獲得家庭成員之接納與支持,順利回歸家庭。
(六) 設置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
為保障犯罪被害人權益,設置補償審議委員會,審議並核發犯罪被害補償金。
(七) 協助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服務工作
1. 提供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相關協助,如「緊急之生理、心理醫療及安置」、「偵查、審判中及審判後之法律協助」、「申請補償、社會救助及民事求償」、「調查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財產」、「安全保護」、「生理、心理治療、生活重建及職業訓練」。並為提供馨生人更專業服務,而設立了「一路相伴法律專案服務計畫」,「溫馨專案服務計畫」…等。
2. 積極推展修復式司法,促進雙方當事人對話,讓當事人間有機會互相陳述、澄清案件事實、聽取對方感受,完整表達其需求,並獲致協議,以達到情感修復及填補實質損害的結果;在修復的過程中,由本署遴聘具備心理、法律、諮商輔導及社會工作等相關背景者接受完整訓練後,擔任修復促進者,以中立之立場主持會議,並結合榮譽觀護人協進會、更生保護會及家防中心社工等擔任陪伴者,給予關心與陪伴,並為後續之追蹤。
3. 與餐飲學校合作,每年定期辦理中西式餐飲技能訓練,提供系列考取證照課程,強化馨生人職能,對於未來生涯規畫,能有更多不同選擇,真正達到司法保護柔性溫暖的關懷。
四、我們落實及強化的服務
(一) 設置為民服務中心
1. 分層負責,落實服務功能。
2. 以民為主,實踐服務精神。
3. 單一櫃臺,提升服務效能。
4. 專人服務,強化服務品質。
(二) 堅持服務的理念
1. 審慎的處理原則:
重視每一位民眾之需求,以主動積極的態度,妥速處理,圓滿解決。
2. 專業的處理原則:
強化業務承辦人的專業知能,迅速提供民眾正確及滿意的服務。
3. 雙向溝通原則:
以誠懇和藹的態度,面對面溝通,瞭解民眾需求,以便民眾洽辦業務。
4. 同理心原則:
用心聆聽,體認民眾心情,耐心說明及解釋。
(三) 重視服務的品質
1. 設置行政革新信箱,適時辦理民眾問卷調查,提升服務品質。
2. 舉辦「檢察官與民有約」座談會,回應民眾司法建言。
3. 檢視各報章雜誌媒體蒐集輿情,並注意輿情反應,舉行檢討會議適時改進。
4. 辦理為民服務工作訓練,加強員工專業知能,全面提升服務態度。
5. 研究推展便民新措施:如增設例假日及夜間服務櫃臺、候保室等設施,民眾可擇定假日或下班時間投遞書狀、辦理交保、申告等事宜。
6. 不定時巡視、測試屬員及各服務場所,並加強差勤管理,落實職務代理制度,嚴格考核服務成果。
五、我們提供給您直接的服務
(一) 重視陳情案件服務
1. 妥速處理民眾陳情。
2. 即時處理並答復民眾陳情。
3. 必要時指派專人到府服務。
(二) 協助聲請案件服務
1. 限期處理並答復民眾聲請案件。
2. 提供制式例稿或範例供民眾運用。
3. 設置書寫用具及桌椅,方便民眾使用。
4. 簡化聲請手續,接受民眾電話聲請。
5. 為民服務中心設置「快速窗口」,迅速提供簡便聲請之服務。
(三) 推動e化服務(網址:htpp://www.suth.moj.gov.tw)
設置免費申辦服務,便利資訊提供,民眾均能以電話、網路、QR code等方式查詢、洽辦。
1. 提供申/聲請人身分驗證。
2. 提供申辦服務受理e-mail自動回覆。
3. 提供申辦進度查詢。
4. 提供申辦表格範例。
5. 檢察官庭期查詢。
(四) 踐行各項便民措施
1. 建置雙語服務標示。
2. 裝置電子跑馬燈,宣導為民服務等相關資訊。
3. 設置內勤檢察官處理案件暨檢察官值日牌,方便民眾查詢。
4. 設置單一窗口:收文、收狀、訴訟輔導、發還刑事保證金、發放證人旅費,簡化處理流程,以提升服務效率。
5. 設置司法志工服務臺主動為民導引,並協助辦理聲請業務。
6. 為民服務中心除應有措施外,並增設例稿櫃、例稿範例、書寫用具、老花眼鏡,辦理事項程序及說明以服務民眾。
7. 設置檢察長電子信箱廣納民意,即時回應民眾需求。
8. 偵查庭外設置檢察官開庭顯示系統,方便當事人掌握時間。
9. 當事人休息區提供書刊,並播放法律常識影片及政令宣導活動供民眾觀看。
10.夜間服務不打烊:收狀、申告、具保責付、證人旅費之發放(本署法警室代為辦理)。
11.設置殘障專用廁所、無障礙坡道、愛心鈴及購置殘障輪椅,提供行動不便之當事人洽公時使用。
六、我們重視您的寶貴意見
如果您對我們的服務有任何建議或回響,歡迎您告訴我們,我們一定虛心接受並改進,更希望您有寶貴革新建言,敬請不吝賜教。
聯絡地址: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
電話總機:(06)2959731
陳情專線電話:(06)2959802
訴訟輔導專線電話:(06)2959731分機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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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察長信箱:tncmail@mail.moj.gov.tw
2.檢舉信箱:tncn@mail.moj.gov.tw
3.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tnc.moj.gov.tw/mp020.html
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臉書專頁(Facebook) : http://www.facebook.com/tainan.prosecutors.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