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室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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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務職掌:本室內部控制機制植基於業務職掌,是依附於機關作業流程的一環,其範疇在於刑案資料結案登錄及機關作業成果的展現。(見上圖)
(二)業務功能
1.蒐集各類刑事案件基本資料,建立刑案資料庫:
統計人員依照「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1)資料建檔及核對:
發現有遺漏或錯誤時,應通知補正。
(2)得否報結的控管:
因法定原因及手續未完備不予報結。
2.適時提供各類案件進行情形,以利機關業務的查核管控:
配合「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辦理。
3.提供業務資料呈報與參考:
每月提供各業務報表,供業務單位呈報及各主任檢察官、檢察長參用和管理。
4.績效考核:
依照「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與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權分署檢察官辦案成績考查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按年編製統計考查檢察官辦案成績年報表,提供人事室辦理考績考核及人員異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