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文書科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5
  • 資料點閱次數:638

文書科業務

()組織編制:

    置科長1人、書記官2人、通譯2人、錄事2

()業務職掌:

1.機關公文之總收文、總發文。

2.各項會議籌備、紀錄陳報等相關業務。

3.行政文稿之撰擬事項。

 4.上級函文列管或按月、季等應陳報業務報表製作與陳報。

5.辦理法律宣導及相關陳報業務。

6.辦理檢察官視察看守所及監聽處所、各區調解業務。

7.各類選舉候選人消極資格查察及函復等。

8.緩起訴處分金審查及核銷業務。

9.業務簡報彙整、編製。

10.律師異動、本署移交清冊等之陳報。

11.協助檢察官參訪、受訓、業務研習等報名事宜。

12.機關印信之典守、用印等管理。

13.長官交辦業務。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