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3年第1次公開甄選書記官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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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代理三等書記官職務)
官等職等:無官職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五等280薪點,按行政院訂頒113年薪點折合率135計算,折合新臺幣37,800元。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視成績酌增備取數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南市
有效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29日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證書或資格證明文件者。
三、嫻熟電腦文書作業(公文寫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達50個字以上。
四、具相關工作經驗及曾任職公職機關者尤佳。
工作項目:辦理文書、打字、整卷、歸檔、佐理檢察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70846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須檢具之證明文件等均請詳見報名簡章,報名簡章及報名表等請至附件自行下載。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
上班時間洽詢聯絡電話:06–2959731轉6303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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