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取1名:王姿晴
二、備取5名(依序為):劉雅妮、汪予歆、黃瓊賢、李淑婷、陳俞璇
※備取人員於候用期間遇有正取無法報到或同職稱需約僱人員代理職務時,按候用順序依序通知進用,候用期間自錄取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如仍未僱用者,即喪失僱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