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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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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偵辦南市衛生局官員貪瀆案件新聞稿_106.03.31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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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偵辦南市衛生局官員貪瀆案件新聞稿

發稿日期:106331

稿 人:陳建弘襄閱主任檢察官

 

臺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擁文於105年間接獲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情資提報,指出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技正王O山涉嫌洩漏行政檢查訊息予藥商,遂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長期佈署深入查證。

檢察官俟事證蒐證齊全向法院聲請搜索票,10633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廉政署等單位共計上百名人員,對王O山辦公室、住處、藥商與業者住處等10個地點,同步執行搜索,查扣相關帳冊資料,並傳喚王O山與業者及證人共30人到案說明。

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O山涉有接受廠商不當飲宴及招待出國等情節,並將衛生局行政檢查相關訊息於事前透露給廠商,且於衛生局稽查人員查獲特定廠商違法時,王O山逾越裁量權行使空間,致使特定藥商多次獲取免除違反藥事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應裁處罰鍰等不法利益約計新台幣40餘萬元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及同法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犯嫌重大有串證之虞,且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刑之罪,當庭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人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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