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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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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查獲司法黃牛集團涉嫌詐欺等案件新聞稿_105.11.17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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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查獲司法黃牛集團涉嫌詐欺等案件新聞稿

發稿日期:1051117

發 稿 人:陳建弘襄閱主任檢察官

 

臺南地檢署於103年間接獲檢舉,指出有疑似司法黃牛集團對外誆稱與司法界關係良好,從事詐欺行為遂由檢察官周欣潔指揮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組成專案小組,長期佈署深入查證。

檢察官俟事證蒐證齊全,分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分於105920日、1116,指揮本署檢察事務官、廉政署南調組、警政署政風室、刑事警察局等單位共計上百名員警,在台南市、新北市、嘉義市、高雄市等20處處所,執行二次搜索,檢察官並先後傳訊O吾、曾O林、陳O宏、蘇O誠、蘇O琮、蘇O等共31人到案說明,查知O吾、曾O林、陳O宏、蘇O誠等人利用熟知法院審判流程及透過不詳管道知悉法院內部事務分配、開庭時間等審判資訊,並透過蘇O琮、蘇O郎二人取得當事人不得公開之個人資料,進而利用刑事偵審程序中當事人徬徨無助、不諳法律之機會,認為有機可趁,竟對外誆稱林O吾等人與司法界關係良好,熟識許多司法官,可以利用其人脈關係,行賄法官或檢察官或利用關係更換承審法官或藉由上訴第三審之機會發回更審以獲得無罪、緩刑或易科罰金判決,林O吾等人並透過介紹招攬、尋覓刑事偵審中之當事人,以代撰書狀、並適時透露事先取的之相關審判資訊,取信被害人,使得被害人多人均相信林O吾等人有能力代為擺平官司,從事司法黃牛詐欺行為,林O吾等人因此而向被害人10餘人詐取不法獲利達新台幣3百萬元以上。

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O吾、曾O林、陳O宏等3人涉嫌詐欺等罪嫌,事證明確,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隱匿湮滅證據之虞,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O誠、蘇O琮、蘇O3人則分別諭令以10萬元、5萬元、5萬元之金額交保候傳,其餘人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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