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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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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查獲過期換貼標籤黑心果漿新聞稿_104.04.23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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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查獲過期換貼標籤黑心果漿新聞稿 104.4.23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周盟翔日前接獲情資,公司址設在臺南市永康區之馬修嚴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馬修公司)負責人王○煌與廠長吳○鉉,明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不得製造、販賣逾有效期限及假冒之食品,竟指示員工將即期之公司產品梅子果漿標籤撕下,換貼新有效期間標籤重新上市販售。周盟翔檢察官乃指示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臺南地檢署辦案支援中心專組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進行蒐證。

    周盟翔檢察官俟蒐證齊全,即於民國104422日上午,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臺南地檢署辦案支援中心專組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等共12名警力,會同臺南市政府衛生局2人,前往上開工廠執行搜索,查扣過期換貼標籤梅子果漿1罐,並同步傳喚王○煌等共8人到案。

案經檢察官周盟翔、黃信勇、李尚宇訊問後,認被告王○煌、吳○鉉2人於民國1033月間,指示陳○成等員工,在永康區工廠廠區,將公司產品梅子果漿3800餘瓶之有效日期103510日、保存期限半年之標籤撕下,移往門市藏放半年後,於103910月間,再運至廠區重新貼上有效日期為104831日、保存期限1年之新標籤,並透過網路及全國門市以每瓶新臺幣(下同)298元販售與不知情之消費者,共同涉有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第15條第1項第78款、第49條之製造、販賣逾有效期限及假冒之食品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令王○煌以100萬元交保、吳○炫以15萬元交保候傳。後續本署將循線追查該假冒之食品流向,以維國人食的安全。

臺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蔡麗宜  10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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