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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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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臺南市議會議長選舉賄選案新聞稿_104.02.08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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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辦臺南市議會議長選舉賄選案新聞稿   104.02.08

臺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鍾和憲、檢察官蔡佩容、吳維仁、周盟翔接獲情資,103年臺南市議會舉行之議長選舉,候選人李○○,為求能順利當選,向有投票權之議員多人賄選,要求投票支持,遂指揮本署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深入查證。

主任檢察官鍾和憲、檢察官蔡佩容、吳維仁、周盟翔經傳喚相關證人、調閱相關證物查證後,足認被告李○○等人涉有犯罪嫌疑,於民國10428日獲悉嫌疑人李○○準備於28日下午5時許,透過小三通途徑前往大陸地區,故於28日下午,由主任檢察官鍾和憲、檢察官蔡佩容、吳維仁、周盟翔、許嘉龍、柯博齡、蔡明達、粟威穆、劉修言、李尚宇等人分別帶同本署檢察事務官共24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嘉義市調處、屏東市調處及南部機動查緝站、航業處高雄站調查官共133人,同步前往台南市議會及嫌疑人李○○等人之服務處及住處等多處執行搜索,並同步傳喚嫌疑人及證人多人到案接受偵訊,目前全案仍在偵訊中。

 

                                    主任檢察官陳建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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