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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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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科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5
  • 資料點閱次數:3270

執行科業務

()科室概況:

檢察官3名、科長1名、股長1名、書記官11名、錄事1名。

()執行科業務職掌如下:

1.執行科案件之編號及分配。

2.刑事執行案卷及文件之點收、登記、保管。

3.筆錄、傳票、拘票、提票、押票、釋票、執行指揮書及其文書之製作。

4.刑事執行案件文稿之撰擬。

5.刑事執行案件之整理、編訂、發送、歸檔。

6.刑事執行實務改進之研擬。

7.刑事執行案件各項表報製作或統計等資料之提供。

8.保證金及贓證物品之處理。

9.保護管束事務之處理。

10.其他應由執行書記官辦理或長官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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